关于印发《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年度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2

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村(社区)工作人员合素质、干事能力,充分调动村(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街道工委、办事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细则,结合我街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完善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创新绩效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促进工作人员自我管理,进一步推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工委书记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街10村(社区)按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两委委员、员额管理人员。

四、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优秀是指综合表现突出,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称职是指综合表现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基本称职是指综合表现勉强达到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有较大问题。不称职是指综合表现达不到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出现重大错误。

村(社区)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的数量与班子考核结果挂钩。班子考核为优秀的,其工作人员评优比例可达30%;班子考核为良好的,其工作人员评优比例可达25%;班子考核为一般的,其工作人员评优比例不超过20%,主要负责人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班子考核为较差的,其工作人员评优比例不超过15%,主要负责人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考核步骤

按照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形成考核结果四个步骤开展。

1.个人总结述职

考核对象在个人小结汇总平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职位职责和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要素的内容实事求是的做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交所在党组织审核联点领导签署意见,年度考核表一般在年底前统一报街道基层党建办公室。

2.民主测评

召开民主测评会议,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口头述职,其他成员可以书面述职,所有参会人员填写《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测评表》(附件3)。参会人员不少于20人,一般为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村民组长和群众代表。

3.个别谈话

民主测评会议后街道考核组随机抽查部分党员群众开展谈话。

4.形成考核结果

街道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测评、考察以及日常表现情况,征询联点党政领导评价意见综合分析后形成考核等次建议,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负面清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2.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拈轻怕重、患得患失,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

3.考核年度内受到街道工委办事处通报批评或责令检查的;

4.考核年度内受到上级组织诫勉谈话的;

5.街道工委开展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中,村(社区)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6.村(社区)班子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7.近三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8.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的;

2.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塞责、慵懒散拖,作风形象不佳,群众意见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3.重大应急处置工作及街道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要求带头支持,而拒不带头、不配合的

4.因工作失误,或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

5.因个人原因在社会上形成热点舆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6.无故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

7.存在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8. 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上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

9. 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10.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其他原因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情形的

(三)其他确定相应等次的情形

1.受纪委监委处分的人员,其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66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等文件执行。

2.因工伤或孕、产假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参加年度考核,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3.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结果运用

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推动能进能出,促进担当作为。

1.村(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享受班子年度考核的绩效奖金外,对其个人给予1500元人民币物质奖励。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记功一次,记功当年给予2000元人民币物质奖励,优先列为下一届村(社区)换届建议人选。

2.村(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当年度只享受班子年度考核绩效奖金的60%并予以勉谈话

3.村(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当年度不发放绩效奖金。

4.依据考核结果加强教育培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其进行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补齐能力素质短板。对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针对性培养。

实施要求

1.各村(社区)党组织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具体工作责任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街道成立考核工作督查组,由街道纪工委、党政办、基层党建办等部门组成。在考核工作中,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打分,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对在考核测评中出现每项分值均相同、恶意分、人情分等明显不合理票时,可视情况作废票处理。整个考评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

3.照《岳麓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对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及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再组织绩效考核测评。

4.方案未涉及而国家或上级部门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街道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1.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登记

      2.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要素及标准

      3.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测评表

      4.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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