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负责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街道、村(社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

3、负责做好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负责辖区教育、文化、卫生以及民族宗教、统战、武装等工作。

4、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导第三产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商业网点建设。

5、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制定并执行街道财政预决算,监督街属单位的财务活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6、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与优质服务。组织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保健。

7、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负责街道拥军优抚、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及辖区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动殡葬改革。

8、负责指导辖区内社区(村)的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社区服务的规划及措施,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各类公益基础设施,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负责辖区内涉及“三农”问题的全部工作。

9、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做好城建、规划、国土、绿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并负责落实文明创建工作。

10、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普法工作,协同区司法部门加强司法所管理,组织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

11、领导和组织开展辖区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做好辖区内拆迁失地农民就业工作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1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58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59人(含一名退伍士官),退休人员23人,政府雇员2人,临聘人员54人。

我街道现有职能办所14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所、经济贸易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城市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武装部、环保部、执法中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网格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年初预算数2741.71万元,较上年减少524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741.71万元,较上年减少5248.87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去年收入预算相比,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本年未纳入上级部门的拨款收入,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工程建设收入减少等。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741.71万元,较上年减少524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3.41万元,较上年减少263.36万元, 主要是因厉行节约、支出项目进行了调整;国防支出15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 主要是因民兵训练经费增加;公共安全支出59万元,较上年减少33万元,主要是因维稳、安全方面的开支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79万元,,较上年减少1.58万元,主要是因人员调整,社保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1.8万元,较上年增加94.23万元,主要是因医疗计生工作经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220万元,较上年减少4307.2万元,主要是因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320万元,较上年减少795万元,主要是因统计口径原因,水利、道路等财政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01.7万元,较上年增加15.03万元,主要是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较上年增加40万元,主要是因新增了相关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741.71万元,较上年减少524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3.41万元,占55.93%;国防支出15万元,占0.55%;公共安全支出59万元,占2.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79万元,占8.78%;卫生健康支出211.8万元,占7.73%;城乡社区支出220万元,占8.02%;农林水支出320万元,占11.67%;住房保障支出101.7万元,占3.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支出,占1.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72.79万元,占总支出的50.07%,较上年减少111.89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68.92万元,占总支出的49.93%,较上年减少5136.9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22万元,含政策宣传、办公场所维护等党政办工作专项246.7万元、财务管理工作22万元、统计商贸工作34.2万元、临聘人员经费219.32万元、人大、政协、纪检等工作30万元;民兵专项15万元,含征兵、民兵训练等;综治办专项59万元,含信访维稳、消防安全等;民政专项44万元,含春节慰问、文物管理等;社保站专项12.6万元,含创业就业、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等;计生办专项106.1万元,含孕前优生检测、计生宣教、培训、手术并发症慰问,流动人口管理、卫生工作经费、食品安全支出等;城建办专项220万元,含街治建设、国土规划等;农办专项320万元,含农村水利、道路建设、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应急管理事务40万元,含应急装置购买、应急处置宣传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7万元,较上年增加19.63万元,上升18.3%。主要是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增加了行政工作人员用车补贴,提升了公用经费、工会经费标准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8.25万元,下降44.7%。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8.25万元,降低54.9%,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0.57万元,主要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费用相应增加;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4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信访工作调度会、扫黑除恶工作调度会、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会议;培训费预6万元,拟开展7培训,人数240人,内容为就业技能培训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培训、禁毒专干培训、党员冬春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惠农减负安全培训;拟举办0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2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91.2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2018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41.71万元,财政拨款2741.7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2345.71万元,项目支出39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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