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安排部署,今年4月份至10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就是让群众感觉与去年不一样。8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又专题下发了《工作提示》,明确了15件下一步需上下贯通系统抓好的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和成果指标。为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整改整治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导的时间
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二、督导的主要内容
围绕中央纪委确定的15件需上下贯通系统抓好的具体实事,2个全国性重点整治项目(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3个省级重点整治项目(棚户区改造专项整治、为基层减负赋能、惠民惠农资金管理)、4个新区基层治理突出问题(征地拆迁领域经费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小额工程管理、“四议两公开”)整改整治的工作情况,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责确定的实事项目,各街镇按照“一街镇一实事”要求确定的实事情况开展督导。重点检查:
1.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部门(单位)是否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大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否靠前指挥、经常过问;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否督导调度;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是否统筹协调,督办重点问题等。
2.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单位)主动查找、排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情况,查看是否建立问题清单;对于排查的问题,是否提出整改措施,查看是否明确分管领导、是否有具体实施举措等;各项举措的落实情况,查看工作的进展及成效,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堵塞漏洞方面,查看是否推动整章建制;宣传推介情况,查看是否有舆情,是否造成不利影响等。
3.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方面的情况。专项整治以来,各部门(单位)在推进为民办实事和整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开展集中整治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督导的方式方法
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可以通过查阅台账案卷、访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实地踏勘、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采取全面检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督导的方式如下:
1.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各街镇纪(工)委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为民办实事的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和指导相关责任处室根据要求,推进工作进展。
2.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室联系的部门和街镇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和指导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
3.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集中整治办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组织。各检查组要抽调得力人员,合理安排,有序统筹,以扎实深入作风发现真问题,反映真情况,以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二)注意方式方法。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工作吃请和娱乐活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注意方式方法,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工作,避免舆论炒作。
(三)严守纪律规定。监督检查组人员要注意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擅自处置问题线索和泄露工作秘密,对检查情况要及时做好汇总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相关部门街镇职责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直接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集中整治办。
湘江新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