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街道2024年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安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组将20245进驻长沙,为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对我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结合我街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迎检本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点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

(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三)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四)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五)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七)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八)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目前已通报五省25个典型案例。

二、组织架构

成立梅溪湖街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上级督察组交办、反馈指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长:     

第一副组长:魏镇男   

    长:  凯、张瑞颍、伍志坚刘建新、杨  晴、龚  磊、廖  峰、  鹏(常务)、  宇、易  勇、杨明华、  

     员:  伟、祝谷良邓英武罗旭东周双宇  、柏玉娥彭志刚、杨铁臣  

各办所负责人、各社区负责人、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片区负责人

梅溪湖街道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公室,由邓英武任办公室主任,彭佳任联络员

个专项工作组

街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会务、重点问题处置组、宣传舆情组、市容环境组、安保维稳组、监督问责组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长:  

副组长:  伟、邓英武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中央督察组,省、市、协调联络组交办事项的协调、调度、反馈;

2.负责安排中央督察组与主要领导沟通情况;

3.负责按照中央督察组下沉我街督察确定的问询等工作的安排,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4.负责汇总并报送各小组的工作情况;

5.中央督察组和省、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会务

    长:  

长:  伟、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根据中央督察组,省、市、协调联络组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做好资料的转接、建档和留存工作;

2.根据中央督察组,省、市、协调联络组要求准备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我街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性资料以及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的其他资料,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材料起草工作

3.负责筹备召开全街迎接中央环保督部署动员会,按照有关会议名称、会议议程、参会人员、会场安排、会议精神传达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根据中央督察组下沉我街督察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负责协助安排个别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

5.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收集

6.负责传达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精神。

(三)重点问题处置组

    长:  

长: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信访举报重点问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省、市、协调联络组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整改、反馈等工作,针对省、市、协调联络组转办的案件,抓好边督边改工作落实;

3.总并及时报送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4.中央组和省、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舆情组

    长:  

长: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各社区

工作职责:

1.做好迎接督察工作动员会等会议报道、资料留存工作;

2.责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的报道工作;

3.按照要求做好重要事件节点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处置工作;

5.中央组和省、市、协调联络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容环境

    长:  

长:邓英武、杨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梅溪湖行政执法中队、各社区、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职责:

1.负责中央督察组进驻期间市容环境质量改善;

2.负责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提升公交车站、地铁口、市场及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学校周边保洁作业频次;

3.中央组和省、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保维稳组

    长:  

长:  勇、杨明华、罗旭东

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梅溪湖派出所望城坡派出所

工作职责:

1.责制定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预案,处理驻地群众信访问题;

2.做好中央督察组在梅溪湖街道辖区安全保障工作;

3.中央组和省、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监督问责组

    长:刘建新

长:祝谷良

责任单位: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对中央组交办重点信访件、暗访组曝光案件和领导交办重点案件开展督办问责工作;

2.监督各小组落实工作情况,并小组交办其他的工作。

、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督察期间,综合协调组每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参加具体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组成员、各专项工作组适时召开碰头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二)工作调度制度。实行由万鹏副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组一天一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三天一调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抓工作落实。

(三)工作报告制度。中央督察组进驻之日起,各专项工作组要协同配合、高效运作,综合协调组要及时调度工作完成情况,重大情况立即报告。

()值班制度。督察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安排两人值班备勤。

(五)沟通联络制度。督察期间,各项工作组确定1人作为本组联络员,负责各组之间工作的联络对接。

(六)请销假制度。督察期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一律向本专项工作组组长请假。

、工作要求

(一)所有人员服从街道统一调度指挥,必须按时到岗、全程保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不得空岗,不得迟到和早退。

(二)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必须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和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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