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确保辖区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决定于2022年9月1日至30 日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采取领导联点和分线的方式,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以血的教训为警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动员社会力量,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具体分工
(一)联点包片带队检查责任分工
第一组:
带队领导:彭 波
检查组成员:党政综合办公室、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及晟秀园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单位:晟秀园社区
联 络 员:程 沙
第二组:
带队领导:张瑞颍
检查组成员:公共服务办及梅园社区全体工行人员
检查单位:梅园社区
联 络 员:钟 冰
第三组:
带队领导:伍志坚
检查组成员:公共安全办及阳明山庄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单位:阳明山庄社区
联 络 员:钟 娟
第四组:
带队领导:伍志坚
检查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润龙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单位:润龙社区
联 络 员:黄 茜
第五组:
带队领导:刘建新
检查组成员:纪检监察办、嘉顺社区、华茂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单位:嘉顺社区、华茂社区
联 络 员:陈湘伟 文 露
第六组:
带队领导:钟 凯
检查组成员:安监站、武装部及骑龙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单位:骑龙社区
联 络 员:杨 斌
第七组:
带队领导:杨 晴
检查组成员:基层党建办及金茂社区,金滩社区筹备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单位:金茂社区,金滩社区筹备委员会
联 络 员:程 旭、李 瑶
第八组:
带队领导:陈 宇
检查组成员:政务服务中心及云溪湾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单位:云溪湾社区
联 络 员:冷 霞
第九组:
带队领导:杨江舟
检查组成员:城市管理办及桃岭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单位:桃岭社区
联 络 员:张 杰
(二)行业分线带队检查责任分工
第一组:
组 长:钟 凯
检查组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及所联系线的安全工作
联 络 员:房 明
第二组:
组 长:张瑞颍
检查组成员: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领域及所联系线的安全工作
联 络 员:周双宇
第三组:
组长:伍志坚
检查组成员:公共安全办、城市管理办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领域及所联系线的安全工作
联 络 员:罗旭东、彭佳
第四组:
组 长:杨江舟
检查组成员:城市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安全、燃气领域、小区电动车、快递场所及所联系线的安全工作
联 络 员:邓英武
第五组:
组 长:陈 宇
检查组成员: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医疗养老机构、文化、体育、旅游、校园及周边领域、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场所和所联系线的安全工作
联 络 员:周双宇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
街道辖区各社区、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建筑施工、消防、燃气、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教育、农林水利、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辖区油气管道重点地段部位,以及防汛森林防火工作重点社区和企业。特别是针对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酒店宾馆、餐饮门店、医疗养老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消防以及暂未根治的较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
1、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湘江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湘新安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明确到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等有关情况;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据实列支等情况。
3、规模以上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计划等情况;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企业是否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台账情况;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建立台账情况,定期组织检测、评估、监控、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
6、企业建立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台账、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等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一会三卡”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组联络员负责做好带队领导、检查组成员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联络衔接,并负责每日将检查情况汇报至街道安委办。
2、各检查组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指导并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各检查组联络员统一汇总报至街道安委办,由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
3、对于隐患整改不力或故意拖延不整改的单位,街道安委办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必要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