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街道关于深入开展“戴帽工程”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


全面提升全街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电动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亡量,严格落实市主要领导关于“全市各区电动车、摩托车戴盔率需达到98%以上”的工作要求,梅溪湖街道决定自81日起,在全范围内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电动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摩电”)“戴帽工程”提升行动,确保辖区“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8月份达91%9月份达93%10月份以后保持在95%以上。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深入推进“戴帽工程”、超限超载、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非法改装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及市区领导指示批示要求,通过组织实施整治行动,切实增强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电动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守法观念、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范车辆行停秩序,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当月月均戴帽率需达到98%(含)以上。全力营造守法、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街充分认识到“戴帽工程”是生命工程,是预防伤亡交通事故、守护群众骑行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街辖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重要手段,通过本次行动,夯实基础,总结经验,确保我街戴帽率在近期快速提升。现成立“戴帽工程”提升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提升行动专班)。

组 长:伍志坚

副组长:田建辉、杨恒荣、伟、罗旭东

成员单位:梅溪湖派出所、望城坡派出所、交警十中队、各社区

戴帽工程”提升行动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公共安全办,由罗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

三、整治措施

1.以市、区整治办确定的2个视频测评抽查点(梅溪湖路近湖二路交汇处东北角(三期)-西、近湖一路与梅溪湖路交叉路口)为固定整治点,提升行动专班办公室对“戴帽工程”提升行动工作人员到位、整治、宣传等情况做好台账登记,其中我街公共安全办8人、各社区2人、交警十中队2人,梅溪湖出所2人。

2.联合整治时,整治现场由交警中队负责违法处罚,派出所警力配合交警做好电动车的查处并对现场突发情况和阻碍执法的情形依法予以打击,街道、社区参与整治人员要在现场对违法骑乘人员进行劝导并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长沙交警”微信宣教平台对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同时,交警中队要每天加强重点区域的夜间整治,确保整治时间全覆盖。

3.各社区要积极做好“戴帽工程”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戴盔”出行氛围。一是全面落实阵地宣传。根据区整治办的要求将流动宣传牌、展板等摆放在各整治点,强化对交通违法群体的针对性宣教;充分利用单位(企业)内部宣传橱窗、电子屏、社区“一橱窗一标语”、服务窗口、政务中心楼宇电视、农村“大喇叭”等,开展戴盔骑行的普遍性宣传;在各电动车销售门店、修理店张贴“戴帽工程”宣传标语、海报。二是每周利用社区业主交流群、网格微信群等交流平台,推送不少于一次的涉骑行安全的交通安全宣传或警示链接。三是深入推进精准宣教。各社区每周组织精准宣教活动,全面落实视频点位周边500米范围内涉摩电群体上门送教或集中宣教,每次宣教人数不少于10人。四是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社区每月开展一次深入各机关单位、企业内部,尤其是外卖、快递、房产中介等行业戴盔骑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4.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戴帽工程”治理。一是督促共享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在日常巡查或整治中发现共享电动自行车头盔缺损、无法解锁等情形影响戴盔率的,要收集车牌、车辆全貌、无头盔或头盔锁不能开启等视频证据,由交警中队统一上报。二是推动企业落实关爱员工举措。倡导辖区企业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之一,有针对性地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特别是对辖区建筑行业民工,确保人人有头盔,骑乘电摩头盔佩戴率100%。三是倡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各社区要组织“两站两员”、党员干部、平安建设志愿者、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对发现的电动车群体不带盔出行的违法行为开展日常劝导,形成浓厚的“戴盔出行”氛围。

5各社区要加强辖区摩电戴盔率的巡查检查,发现因源头管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区域戴盔率普遍较低的,要主动及时上报提升行动专班办公室,由提升行动专班办公室组织辖区交警等执法力量加强周边道路的电动车违法整治。

四、整治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推进。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联合整治和日常宣传、劝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强化台账建设。提升行动专班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调度、综合督导职能,及时掌握每日整治情况及精准宣传等工作情况进行收集,编制工作台账,确保整治工作有迹可查。

三是要强化督导检查。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各社区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容,提升行动专班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滞后、推动不力、事故多发、形势严峻的社区坚决落实警示通报和考核扣分等措施。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20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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