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梅溪湖街道物业管理水平,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和《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办发〔2018〕29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对区绩效评价要求和垃圾分类评分细则、物业小区文明创建标准要求,以及“实力梅溪、品质梅溪、魅力梅溪、幸福梅溪、人文梅溪”的工作总思路,结合我街物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物业服务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程 勇
副组长:彭 波、许 伟、伍志坚(常务)、刘建新、杨 晴、陈 宇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城市管理办、公共安全办、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各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由黄文任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梅溪湖街道范围内为住宅小区提供专业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评价内容及标准为《2020年梅溪湖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评价方式
1、每季度由办公室组织考评人员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物业小区进行实地检查考评,考评实行扣分制,各考评人员对照评价标准内容和评价要点实施考评,对扣分点进行记录和拍摄,现场扣分。具体按评价评分标准细则进行评分,涉及社区评价及居民满意度的由社区相关组织牵头组织考评,涉及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网格化等方面的考核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完成考评结果汇总,并将结果报送至街道物业服务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评价情况汇总经审核后进行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参加评价物业服务企业排名情况、具体分值、扣分原因。
2、采取季度评价的方式对各社区物业服务质量工作进行考评,季度评价成绩实行综合排名,评价方式采取现场检查、电话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3、考评纪律。检查评价人员应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评价操作程序,严禁上报虚假评价信息,自觉接受监督。考评人员违反评价工作纪律的,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4、对非评价时间段接到物业小区业主投诉反映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范围的,经查实后给予扣分,不同投诉人集中投诉的同一问题在季度评价内不重复扣分。
5、对评价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后,经过街道核实,可申请在下一个月进行复评。
五、评价结果运用
1、对每季度评价排名全街倒数三名(综合得分85分以下适用)内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评价结果向其总公司和所在社区、物业小区业主进行通报和公示。
2、对连续两个季度评价全街排名倒数两名(综合得分85分以下适用)的物业公司,报送至区住建局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建议按照物业“不诚信、不作为”纳入“红黑榜”。
3、每季度的评价排名情况在梅溪湖街道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jzxxgkml/mxhjd/)向社会公布,同时作为街道向上级推荐行业评先评优、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
4、在广泛听取区住建局、社区、业委会、小区党支部、居民等意见基础上综合每季度排名情况,由街道汇总进行全年度排名,全年度综合排名前五名的推荐申报下年度省、市优项目,并由街道对前五名物业公司进行表彰,对物业项目经理进行奖励。全年综合排名后三名,取消本年度省、市优项目的推荐,结果报市、区住建局。并将由区住建部门、街道负责人进行约谈,排名末位的物业项目经理在年度评价会上做表态发言。
附件:梅溪湖街道2020年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评分标准(100分)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