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党政领导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分工的通知

梅发〔2019〕31号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党政领导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社区(村)、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政领导的食品安全责任,构建完善“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及岳食安委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以及梅溪湖街道机构改革,党政领导分工和人事调整变化,现调整梅溪湖街道2019年党政领导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分工。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基本原则

“党政同责”,意味着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食品安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管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履行好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共同承担食品安全领导责任。根据《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岳麓区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从强化队伍建设,完善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宣传教育,检测服务、培训服务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办公场地,提供设备技术支撑,确保街道食品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向好发展。街道着力抓好食品安全领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食品检测队伍,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社区(村)明确一名社区干部为食安专干,承担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投诉举报收集汇总上报,配合排查执法等职能职责。重点抓好三个阵地: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社区(村)食品安全办公室建设,完善三个阵地设施设备采购及完善,尤其是街道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建设,为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奠定良好基础。

三、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分工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罗勇刚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顾问;将需要党工委决策的食品安全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食品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按照加强对食品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程勇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对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发展战略,支持、监督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经费投入等重点工作。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按照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机构建设、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工委副书记彭波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督促指导联点社区(润龙社区、晟秀园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四)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王华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督促指导联点村(中塘村)的食品安全工作。

(五)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政协联络处负责人许伟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督促指导联点社区(阳明山庄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六)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李志刚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督促指导联点社区(梅园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七)办事处副主任伍志坚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督促指导联点村(联络村)的食品安全工作。

(八)工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建新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督促指导联点社区(嘉顺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九)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钟凯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督促指导联点社区(骑龙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十)工委委员、组织委员杨晴同志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负责督促指导联点社区(金茂社区、云溪湾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街道各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经常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确实抓好分管行业和联系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如党政领导分管工作调整,则食品安全职责作相应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梅溪湖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研究食品安全规划的制定落实、事故防范等重点工作,所有党政领导必须参与,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促进食品安全发展,加大食品安全考核权重,对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进行单独考核,实行食品安全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把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奖惩与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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