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莲花镇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


村(社区)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莲花镇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4513



莲花镇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八条措施


为巩固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贯彻执行《莲花镇环境卫生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莲政发【20231)的基础上,制定《莲花镇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八条措施》。

一、明确点长责任制。各点长是所联系的村(社区)人居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联系的村(社区)人居环境工作负总责。点长要加强对联系村(社区)人居环境工作的协调指挥,要按月、按季度督查调度,对费用收取、人员到位、周五大扫除、市区抽检、评比评选情况进行指导把关、难题破解。

二、实施三级网格化管理。1)村(社区)干部包片:各村(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村(社区)干部分片包抓责任网格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2)组长包组:充分发挥组长的带头作用,负责组织本组人员对公共区域、重点部位等进行整治。(3)骨干包户:发挥党员、妇女组长、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新乡贤作用,督促、劝导所联系的农户落实“门前三包”。

三、开展最美庭院评比。各村(社区)自行制定最美庭院的评选标准、奖惩机制,每月对农户开展1“最美庭院”评选,评选结果在村组公示,根据评比结果到户贴牌,被评选为最美庭院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整体户数的15%。每半年对“最美庭院”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四、常态化开展周五大扫除。发动村(居)民、志愿者等力量,分组分片安排清理区域,按照每周五集中开展1次、每个月全村(社区)覆盖1次的要求,开展“周末大扫除”活动,集中对垃圾死角、区域顽疾予以清脏、治乱、控污。各村(社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将本月每次大扫除的集中清理区域、人员安排等情况报资环办,资环办将对村(社区)的部署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五、强化垃圾分类减量成效。1)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引导百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用好村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探索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积分激励机制,开展以废抵费、积分兑换等资源化利用活动,减少进入处置设施的垃圾量。3建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记录好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

六、推进大件垃圾规范处置。1)村(社区)区域内的大件垃圾,由责任单位统一送镇大件垃圾处置中心拆解处理。(2)村(居)民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大件垃圾,并有权对随意弃置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对随意弃置大件垃圾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将进行查处。(3)镇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包括来源、数量、去向等情况,确保有账可查、源头可溯、去向可控。

七、实行垃圾清运有偿付费制度。各村(社区)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村委会负责本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1)农户:缴费标准不低于60//户,缴费率不低于常住人口数比例的80%。对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可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2)门店、企业:根据其经营性质、产生垃圾量的多少、经营状况、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情况,合理制定缴费标准,同时加强对垃圾的清运力度,提升企业服务质效。(3)所有收费纳入各单位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

八、健全强卫生监督机制。各村(社区)建立3-5人的环境卫生监督队伍,人员可从“两代表一委员”、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中产生,主要负责对住户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带动,对乱丢乱弃、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的纠正劝阻,以及对辖区环境卫生情况的巡查监督,特别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兑现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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