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村(社区)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办法》的解读

2021年10月30日,中共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委员会、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2021年村(社区)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班子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村(社区)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目标任务

切实加强村、社区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提升村“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激励“两委”班子成员干事创业,为加快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所称的村(社区)班子,是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班子成员,是指按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村(社区)两委委员。

《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及程序、考核结果运用等具体内容,其中考核内容具体指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村(社区)班子的考核。主要内容是围绕“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重点考核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二)对村(社区)班子成员的考核。围绕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对村(社区)班子主职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和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情况,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驾驭基层复杂局面情况,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以及廉政勤政作风建设情况,是否插手、干涉、阻碍辖区内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

对村(社区)班子非主职人员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配合主职完成分管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勤政廉政及作风建设情况。

四、《办法》解决的问题

本次《2021年村(社区)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通过考核管理,进一步激发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全镇和谐稳定发展。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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