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莲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河长单位: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河流保护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我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因人事调整,决定调整莲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吉文斌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朱 珠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周 伟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兼管政协

张 敏 党委副书记(挂职)

李建成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昌遐 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周海波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张铁映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史 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 亮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刘茜文 副镇长(提名人选)

李金海 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选)

范 嵬 莲花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各办(所、站、中心)、各村(社区)、莲花派出所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流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办,由镇党委副书记张敏任办公室主任,镇农业农村办主任夏文科任办公室副主任,彭金奇任水管站站长,杨淮英任专干。

办公室具体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制镇级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促镇直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

附件:2024年河湖长名单


湘江新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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