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镇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10月11日,青岛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与青岛市胸科医院相关联。事件发生后,青岛市立即组织开展大规模流调排查和分类检测,从排查人员中新发现核酸检测结果阳性9人,包括8名市胸科医院在院患者及陪护人员、1名患者家属。截至10月11日23时,青岛市累计发现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与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大家持续关注青岛市发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现居住莲花镇,且与青岛市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9月28日以来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接触过近期从青岛市入境的人员以及青岛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五区市民的人员,应迅速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主动告知其接触情况,接受村(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二、9月28日以来,其他自青岛返长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接受村(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主动配合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三、村(居)民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青岛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长后,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措施,主动配合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弦,注意个人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五、对瞒报、谎报人员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将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六、镇、村(社区)报备联系方式:

莲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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