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莲花镇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  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   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   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莲花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71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71人,离退休人员53人,政府雇员0人,临聘人员106人。

  我镇现有内设机构 18个,其中:内设机构18个,分别是党政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宣传中心、城建办、卫计办、财政所、城管办、农办、美丽乡村办、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统计站、安监站、三服务一线办,无附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莲花镇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莲花镇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镇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各项目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84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84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1.32万元;减少原因为乡镇街道财力不足,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84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0.44万元,较上年减少456.12万元,由于财力不足缩减开支;公共安全支出85.6万元,较上年增加6.6万元,由于维稳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较上年减少202.72万元,由于低保劳保事项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96万元,较上年减少22.57万元,计生手术费减少;节能环保支出108万元,较上年减少523.9万元,环境保护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436万元,较上年增加97.1万元,环境卫生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711万元,较上年减少998.33万元,水利建设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4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1.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18.71万元,较上年增加535.84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721.29万元,较上年减少1387.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主要用于行政管理等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经费;节能环保支出经费;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农林水支出经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等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4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1.32万元,下降31%。减少的原因是乡镇财力不足,收入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92万元,下降26.77%。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上年度预算30万,同比无增减;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度预算0万,同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上年度预算0万,同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经费8.08万元,比上年减少11.9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和上年度保持持平,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1.92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已回收一辆公务用车。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万元。

  •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8.71万元,项目支出2721.2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40万元。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721.29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关于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岳麓区莲花镇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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