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政发〔2026〕2号
长沙市岳麓区桔子洲街道办事处
桔子洲街道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方案
为夯实统计基础,抓牢数据源头,激励桔子洲街道联网直报单位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落实《湖南湘江新区进一步促进统计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湘新综发〔2025〕10号)中关于“保障基层统计人员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基层非公职统计人员以及企业统计人员补贴”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
桔子洲街道范围内当年实行统计联网直报的全部四上企业和相关报表单位。主要包括: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含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含部分事业报表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单位等。
二、评价内容及等级
(一)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机构和人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和资料管理、统计数据质量、其他事项”五个方面。具体评价内容及分值,评价标准见《桔子洲街道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表》(附件)。
(二)评价等级。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按得分确定四个等级: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以上(含)到80分为“合格”,80分以上(含)到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含)为“优秀”。
三、评价程序
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工作由桔子洲街道经济发展办(以下简称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按照以下程序实施评价:
(一)单位申报。各参评企业(单位)按照经济发展办的要求提交评价所需资料。
(二)街道评审。经济发展办根据企业(单位)申报的资料,结合其日常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对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对企业(单位)评价等级进行认定(按“优秀”约30%、“良好”约40%、“合格”及“不合格”约30%的比例控制)。
四、结果运用
经济发展办每年对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对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企业(单位)予以表彰,并根据评定结果分档次对统计人员按户均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资金来源及使用
(一)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所需经费应主动提前申报预算,并确保列入当年统计专项经费。
(二)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审计。
(三)经费开支以最终实际支出为准。
长沙市岳麓区桔子洲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