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政发〔2019〕11号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街道相关各办(所、室)、各村(社区):
《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经含浦街道办事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6日
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系列文件要求,继续坚持“三不变”,稳步推进“三转变”(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确保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下降、符合政策生育率基本平稳”的责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结果类型
评定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政重视
1、支村两委研究部署卫生计生工作。落实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及时解决、落实卫生计生工作中的人、财、物等问题。
2、机构队伍。卫生计生工作深度融合机制建设和卫健专干的待遇落实等情况。
3、经费投入。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用于村(社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及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并落实到位。
4、宣传引导。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健康知识学习宣传和干部群众知晓情况以及舆情应对情况。
(二)主要指标
1、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指标完成、水平和进步、查处“两非”典型案件和预防“两非”工作情况。
2、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缺陷发生率责任指标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情况。
3、符合政策生育率。符合政策生育率责任指标完成、水平和进步情况。
(三)民生服务
1、便民服务。生育服务登记与再生育证资料收集、儿童预防接种、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等情况。
2、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等落实情况。
3、流动人口服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与反馈情况。
(四)社会参与
1、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支村两委重视计生协工作、开展群众性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和村(居)民自治机制建设情况。
2、发挥其他群团组织作用。鼓励和支持妇女联合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卫生计生工作中发挥作用。
3、发挥其他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组织在卫生计生工作中发挥作用。
(五)基础管理
1、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信用体系和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2、数据质量。全员人口信息清理、业务数据上报和联系电话采集情况。
3、信息化应用。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和村级数据直报情况。
(六)其它加减分
1、加分。对在全省首创首推、实施效果显著、社会公认的人口计生创新工作,授予创新奖,予以加分。
2、减分。对违法行政、违法违规执业、服务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个案扣分。
指标说明与计分标准见附件。
附件: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考评指标说明与计分标准
附件:
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考评指标说明与计分标准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计分标准 | ||
党政 重视 (20分) |
党委政府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 |
5 |
落实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及时解决落实卫生计生工作中的人、财、物等问题。 |
查阅资料,未落实的计0分。 | |
机构 队伍 (5分) |
卫生计生工作深度融合机制建设 |
3 |
辖区内的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明确村(社区)卫生计生、村卫生室、计生协及其他计生履职机构职能。 |
履职机构未按职能要求落实工作职责的每项扣0.5分。 | |
卫健专干待遇落实情况 |
2 |
解决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等情况。 |
专干月工作报酬不低于村主要负责人的80%。 | ||
经费 投入 (4分) |
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
4 |
2019年实际投入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开展的经费。 |
查阅相关资料。 | |
宣传 引导 (6分) |
支村两委学习 |
2 |
支村两委学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健康知识的情况。 |
查阅资料,未学习的计0分。 | |
干部群众知晓情况 |
2 |
通过电话调查干部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优生优育知识的知晓情况。干部群众知晓率 = 电话调查已知政策人数/电话调查人数×100%。 |
按干部群众知晓率的比例计分。 | ||
舆情应对 |
2 |
处理和应对与人口计生相关的舆情情况。 |
负面舆情未及时报告、应对及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0.5分。 | ||
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考评指标说明与计分标准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计分标准 | |||
主要 指标 (20分) |
出生人口性别比 (5分) |
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
4 |
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07的)有所下降。 |
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07的,与去年持平扣0.1分,每高0.1个比点加扣0.1分,扣完为止。 | |
预防“两非”工作情况 |
1 |
辖区内医疗保健、卫生室按有关规定开展预防“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工作情况。 |
发现有未按规定要求建立预防两非机制并开展工作的,每项扣0.2分。 | |||
出生缺陷发生率 (6分) |
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
1 |
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下降。 |
未完成责任指标的,酌情扣分。 |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情况 |
4 |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
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任务落实百分比计分。 | |||
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情况 |
1 |
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情况。 |
按产前筛查综合到位率的比例计分。 | |||
符合政策生育率 (5分) |
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
5 |
符合政策生育率基本平稳。 |
以本年度全街符合政策生育率为基数,未达基数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两癌”普查 |
4 |
适龄妇女“两癌”普查项目实施情况 |
按适龄妇女“两癌”普查项目按任务落实百分比计分。 | |||
综合 治理 (3分) |
利益导向 |
3 |
(1)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户,依据社会救助法规政策规定,优先给予社会救助。(2)在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对因实行计划生育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缴费困难人员,给予适当照顾。(3)在进行危房改造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4)安排涉农扶持项目时,对独生子女户、农村计生两女户和计生特殊家庭给予优先优惠。(5)组织非公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公益事业时,优先扶助独生子女户和农村计生两女户。 |
通过调查核实相关部门上报情况,计算利益导向职责落实到位率。 |
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考评指标说明与计分标准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计分标准 | ||
民生 服务 (30分) |
便民 服务 (6分) |
生育服务登记与再生育证审批 |
4 |
生育服务落实到位率=本年度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证办理人数/本年度政策内出生上报人数×100%。 |
1.按比例分段计分。 2.不作为、乱作为的,每例扣0.1分。 |
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
2 |
有药具管理、发放办公室,药具满足需求,药柜整洁;避孕药具随访服务等工作到位。避孕者对所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药具免费获得率达100%;各种药具报表的统计与报送,报表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关系合理,报送及时。 |
按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准确率的比例计分。 | ||
计生特殊家庭关爱 (5分) |
建立和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 |
2 |
每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一名支村两委干部和一名党员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落实联系人责任是指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渠道;联系人根据联系对象需求,通过登门走访、电话联络、网络沟通等方式,联系慰问联系对象,解决问题;在重要传统节日开展慰问关怀工作。 |
联系人责任落实率达100%的,计满分;未落实或落实率50%以下的,计0分;其它按比例计分。 | |
家庭医生签约 |
3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别对象不愿签约且有书面承诺可视同签约),并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的,计满分,低于100%的按比例扣分。 | ||
流动人口服务 (3分) |
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 |
2 |
为流入人口提供和落实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情况。 |
查看相关资料进行计分。 | |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与反馈率 |
1 |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与反馈情况。 |
查看相关资料进行计分。 | ||
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16 |
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考核结果计分 |
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考评指标说明与计分标准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计分标准 | ||
社会 参与 (7分) |
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 (7分) |
支村两委重视计生协工作 |
1 |
重视和支持计生协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并与人口计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
未提供必要保障、未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的,每项扣0.2分。 |
开展群众性计生宣传服务活动 |
1 |
开展经常性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包括“5.29”会员活动等)情况。 |
根据参与度、覆盖面、方式及效果等计分,未开展宣传服务的计0分。 | ||
落实省财政投入计生特殊家庭健康保险与和住院护理补贴 |
1 |
落实由省财政投入对计生特殊家庭每人每年150元健康保险项目和住院护理补贴项目,健康保险理赔服务 (发生意外死亡赔偿5万,大病住院治疗费6000元以内,住院护理补贴每天50元)和住院护理补贴(重病大病住院期间每天100元)及时到位。 |
1.保险覆盖率按比例计分。 2.理赔或住院护理补贴未到位的,每例扣0.2分。 | ||
计生协开展村(居)民自治机制建设情况 |
1 |
全面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巩固、提升、推广示范村工作经验,使示范村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落实村(居)务公开,如生育、奖励扶助和社会抚养费等。制定计划生育村居自治公约、健全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
在工作督查、数据核查和综合调查中发现未落实村务公开,未制定计划生育村居自治公约、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不健全、未开展相关活动的,每项扣0.2分。 | ||
发挥其他群团组织作用 |
1 |
鼓励和支持妇女联合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创建等协会宣传服务活动。 |
开展相关工作并见成效的,记满分,否则记0分。 | ||
发挥其他社会组织作用 |
1 |
政府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组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作用。 |
开展相关工作并见成效的,记满分,否则记0分。 | ||
计生系列保险 |
1 |
开展计生系列保险工作,投保自愿、依规理赔,扩大保险覆盖面。 |
比上年度有下降的扣0.5分 |
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考评指标说明与计分标准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计分标准 | ||||
依法 管理 (5分) |
计划生育信用体系建立情况 |
3 |
把拒不履行法院裁定、有执行能力的违法多生育和“两非”行为当事人作为失信对象入库,严把入口、宣传、执行关,对失信人执行公示、进入及退出等情况。确保制度规范、有效实施。 |
根据落实情况计分,未落实的计0分。 | |||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
2 |
违法生育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违法生育人员立案率达100%。违法生育调查笔录100%。下达征收决定书比例达100%,社会抚养费上报准确率达l00%。 |
违法生育立案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违法生育调查笔录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最低计0分,违法生育决定书送达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最低计0分; | ||||
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情况 |
4 |
根据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进行清理的情况。 |
1.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数据,以全街平均情况为基数,高于基数的按比例扣分。 2.发生信息泄露、恶意批量篡改人口信息数据的,每例扣0.5分。 | ||||
基础 管理 (20分) |
数据 质量 (10分) |
业务数据及时上报情况 |
1 |
婴儿出生后60天内、怀孕后180天内、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后30天内上报,视为上报及时。 |
按业务数据上报综合及时率计分。 | ||
联系电话采集准确情况 |
1 |
开展电话调查核查联系电话采集准确情况。联系电话采集准确率=(电话调查人数-空号人数-重复号数-非本人回答人数)/电话调查人数×100%。 |
按联系电话采集准确率的比例计分。 | ||||
全员人口数据准确情况 |
4 |
全员人口数据关键项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户籍地、现居地、婚姻、联系电话、妊娠、生育、避孕、流动等信息,要求信息真实、无缺项、无逻辑差错。全员人口数据关键项目准确率=完整率×30%+逻辑准确率×20%+身份证信息匹配率×50%。 |
根据抽取一定关键项目和人员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的准确情况,按全员人口数据关键项目准确率的比例计分。 |
含浦街道2019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考评指标说明与计分标准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计分标准 | |||
基础 管理 (20分) |
信息化 应用 (5分) |
出生人口信息共享 |
2 |
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和住院分娩信息与全员信息的比对匹配,计算本年度出生上报信息的准确率和及时率。 |
按准确率和及时率的比例计分。 | |
村级数据直报情况 |
3 |
村(社区)账号上报信息(包括全员人口建档信息、死亡注销信息、婚姻信息、生育信息、避孕信息、流动信息等)与本辖区全年上报信息总量的比例情况。其中直接引用妇幼系统的生育、怀孕信息和其他实时通数据的,视为村(社区)直报数据。 |
1.根据村(社区)直报数据情况进行计分。 2.人口网格化信息采集,根据人口规模和人房、人业、人户“三关联”比例情况,纳入村级数据直报进行计分。 | |||
其它 加减分 |
加分 |
创新奖 |
加分不超过2分 |
对在全省首创首推、实施效果显著、社会公认的人口计生创新工作,授予创新奖。 |
根据评定创新奖档次,每项加0.5-1分,合计加分不超过2分。 | |
减分 |
违法行政、违法违规执业 |
扣分不超过3分 |
卫生计生工作中的行政管理和执业行为规范情况。 |
日常监控中发现有计划生育违法行政、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每例扣0.2分,其中出现恶性案件的,视情节轻重,每例扣0.5-2分。 | ||
服务管理不作为、乱作为 |
扣分不超过3分 |
按法定职责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情况。 |
1.新增“两扶”和奖励对象确认不准确,按每人(次)扣0.1分。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筛查等妇幼健康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不作为。 3.违规办理计划生育等证明每例扣0.3分。 |
备注:凡项目内扣分,扣完所在项目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