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园 “湘粉”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部署安排,根据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发展高质量股份合作经济,提升村级产业项目高质量发展,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收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合黄金园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新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围绕培育产业、惠及民生、振兴乡村的目标,进一步壮大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定增加收入。

二、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衔接资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新农环发〔202338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乡村振兴,黄金园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计划实施黄金园“湘粉”加工项目。该项目以蚕豆、绿豆、红薯为原材料,从事蚕豆收购、粉丝加工及销售服务,打造“湘粉”加工品牌,形成从蚕豆种植到粉丝深加工的完整特色产业链。通过建设粉丝加工基地,既可以不断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又可以通过产业发展股份合作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全面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群众致富、集体增收,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和推动发展能力,并帮扶一批低收入人员。

三、 项目名称:黄金园“湘粉”项目

四、 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概算:大于142.8万元            

2、建设得点:黄金园街道英雄岭村

3、实施方式:新建

4、项目资金来源情况: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19万元,企业(合作社)自筹资金大于23.8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①建设生产厂房约300m2,内设湘粉加工生产线等设备;建设粉丝加工晾晒场约1200m2,包装中心约300m2检测中心约30m2,仓储中心约400m2,产品展示中心约30m2;建设管理用房1间约40m2,配套建设道路、电力、供水和管网等辅助设施。②建设循环养殖基地约80-120亩。③建设生态处理中心1个,配备环保设备。

6、项目施工期: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7、资金拨付方式:签订产业项目合作协议后,黄金园街道办事处与项目实施主体设立双控账户,项目实施主体的自筹资金全部转入双控账户。项目验收合格之前,最多拨付衔接资金的50%(59.5万元)到双控账户。 项目完成审计,并经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                      

8、主要绩效目标:通过向街道农户(含脱贫户、监测户)提供蚕豆收购、蚕豆加工服务,帮助农户解决蚕豆销售和加工,促进黄金园街道辖区内脱贫户、监测户发展蚕豆生产,带动庭院经济,提升区域品牌、促进增收,并带动周边30余人就业,项目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项目建成后,年产粉丝可达5万公斤,以60元/公斤测算,年产粉丝可达300万元,年利润预计100万元。

9、利益联结机制:务工就业+订单收购+保底收益+入股分红+农业配套服务。

10、受益人数:大于100户,大于350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共48户,142人。

11、收益及股本金分配:黄金园街道办事处将财政投入资金的50%(59.5万元)作为股本金入股委托企业管理,其余财政投入资金的50%(59.5万元)用于企业自身产业发展(包含黄金园街道办事处的项目管理费用约7万元)。双方签订3年以上(包含3年)10年以下(包含10年)的合作协议。黄金园街道办事处按项目总投资额核算所占股份,届时利润分红按各自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保证实施企业(合作社)每年按不低于入股本金的8%的年利率向黄金园街道办事处进行保底分红。合同到期后,根据企业(合作社)运行情况重新签订帮扶协议或退还股本金。黄金园街道办事处获得的收益及返还的股本金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事业,其中40%用于公益事业,60%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配给低收入人口,重点发展庭院经济。

12、项目实施主体产生方式:实行公开报名(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0731-88163877;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下午5点),通过街道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需公示十天无异议。      

13、报名条件:黄金园街道辖区范围内在乡村振兴领域做出了一定贡献的企业(合作社)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要求申报主体无涉黑涉恶事件、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凡存在履行带贫协议不到位,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或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的,不得参与产业项目带动实施。产业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土、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坚决防止出现乱占耕地、违规搭建等问题。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项目参与者都应自觉履行协议,按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履行协议不到位,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或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回投入的全部产业补助资金(本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视为抵押物或通过其他方式收回),取消企业后续发展项目实施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4、项目管理:项目由黄金园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牵头,纪工委、经济发展办、财政所、自然资源和规划办、开发建设办、城管办配合,负责抓好项目实施,认真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科研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搭建好利益联结的平台和机制,确保产业振兴政策精准落地。各村应予以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主体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和监督。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黄金园街道办事处 吴鼎铭

附件 1:项目实施预算明细表

附件 2:项目计划受益对象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8日(10天)

举报电话:0731-88163877(街道监督举报电话)

0731-88999295(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黄金园街道办事处

黄金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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