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观沙岭街道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
网格化巡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直相关部门:
《观沙岭街道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工作方案(试行)》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9日
观沙岭街道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
网格化巡查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化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打非治违”网格化巡查工作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房屋市政工程行政执法监管网格化巡查机制(试行)》《湖南湘江新区房屋市政工程有关环节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工作方案(试行)》《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湖南湘江新区网格化巡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压紧压实街道在建工地及房屋安全防范工作,有效提高防控建筑施工、房屋装饰装修等安全事故能力,及时发现、处置违法建设施工行为,健全打击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网格中各有关人员在网格化巡查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网格化巡查监督管理无遗漏、全覆盖。努力实现“两个目标”:坚决杜绝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施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坚决杜绝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擅自实施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强化“两个落实”:进一步落实网格化巡查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预防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及装饰装修监管到位。
二、工作内容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环节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
1.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的建设行为;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的建设行为;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但未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违法施工行为。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未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擅自施工的行为;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擅自实施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如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开挖房屋地面和地下室等行为。尤其是对无物业服务管理的农安小区、老旧小区装饰装修行为的巡查,社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二)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审验环节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
1.依法依规应当进行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2.依法依规应当申报消防验收备案的,未经备案或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行为等。
三、成立网格化领导小组
一级网格长:街道分管城建负责人、各村社区联点领导
二级网格长: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黄鹤飞、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程杰、应急事务中心主任刘斌、16个村社区书记
三级网格长: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干部何玲、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干部叶清
网格员:刘卓涵、闵蓉芳、16个村社区负责专干
四、网格化监管体系设置
(一)网格设置
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含房屋装饰装修)按照施工项目所属地域,分为十六个分化网格,对房屋市政工程进行网格化管理。
(二)分片管理,明确责任
1.一级网格长职责
由街道分管城建负责人全面统筹、协调网格化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联点领导负责调度、指导、督促分管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的网格化巡查工作,明确二级网格长的责任和工作,对分管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的巡查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二级网格长职责
监督指导所辖网格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网格化建设,将网格化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内容,负责部署、督促、检查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的巡查工作。辖区内发生任何违法施工事件,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应第一时间安排人员核实,并上报相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的巡查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三级网格长职责
督促指导网格员对街道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环节进行网格化巡查,对网格员上报的工地违法建设信息进行汇总核实分析,将数据上传至“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务平台,并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对违法施工进行整改,对房屋市政工程巡查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4.网格员职责
负责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的巡查,对工程投资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要压实物业管理单位责任,落实申报登记制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实行常态化巡查制度,杜绝发生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对工程投资限额以上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杜绝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施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一旦发生上述行为,应立即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迅速上报。每月20日之前汇总本月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有关环节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工作台账》,报送至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网格员对房屋市政工程巡查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各相关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街道、社区、物业三级联动,全面掌握责任区域建筑施工的现状,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安全监督检查程序,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认真复查整改情况,确保督促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网格管理人员在实施整个房屋市政工程网格化巡查管理工作中务必全面、准确,并形成常态化机制,既要突出巡查范围的全覆盖,项目类别无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工作重点以辖区内应办理而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进行建设施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项目及无物业服务管理的小区(主要以农安小区、老旧小区为主)装饰装修工程为重点。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网格管理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大房屋市政工程网格化巡查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管作用。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工作考核。网格员密切关注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进度,及时了解房屋市政工程的变更并上报。每月网格巡查全覆盖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巡查应详细记录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网格长汇报。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打非治违”网格化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网格员存在未及时发现上报非法违法建设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予以通报追责,对提供网格化巡查成果的予以适当奖励。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有关环节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工作台账
2.“打非治违”网格单元及网格员名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