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
(二)接待和处理到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群众来访,做好区级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协调处理群众赴京、省、市集体上访;
(三)组织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来信来访中跨区域和跨部门的重大纠纷问题;
(五)负责了解、掌握全区信访工作动态,征集人民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六)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办信室)、复查复核办公室、案件督查室、长沙市岳麓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直属机构:长沙市岳麓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