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工作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合作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市场。
(十)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开展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十一)负责文化市场、旅游行业、有关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博、艺术等公众聚集场所、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公共服务科、文物管理科、体育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直属机构:长沙市岳麓区图书馆、长沙市岳麓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