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岳麓分局
  • 机构名称: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岳麓分局
  • 负责人:
  • 陈志勇
  • 联系电话:
  • 0731-88999342
  • 机构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1段517号10栋3楼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 机构简介、职能:

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对本地区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

一、内设机构设置规定

根据《关于明确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长环202082号)等文件要求,岳麓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生态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法制)科。

1. 办公室

主要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政文电、会务、值班、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安全、垃圾分类、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办理建议提案、督办省市区有关决定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等工作;负责社保、个税、预决算、采购、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市区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分配的市级、省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2. 综合协调科

主要负责局机关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协调、区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统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承担业务方面的全局性、综合性文件材料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起草工作,组织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导相关整改工作,协调对接本辖区执法大队执法有关活动等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处。

3. 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

主要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纪检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生、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交办、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统一战线、共青团、妇工委等日常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

4. 生态环境管理科

主要负责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规划;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建库、监管、实施绩效评价和配合审计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对气候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监督生态破坏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示范区及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统计等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土壤生态环境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5.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法制)

主要负责生态环境准入、辖区内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排污权管理、排污许可综合协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三线一单”等工作;负责司法解释、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审查等工作;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号牌发放;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负责环境科技、领导联系服务企业等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政策法规处、核与辐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