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对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区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各个时期全区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2、行使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少先队工作的职能,对全区团组织和少先队进行指导和管理;
3、协助党组织管理全区团组织干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指导全区各级团组织做好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4、调查全区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5、组织和带领全区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6、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7、指导协调基层团组织的工作,促进团的工作的开展;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职能机构设置
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