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和计划,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6、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
8、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协调、消除各类不安定因素。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教就部、康复部、维权部、组宣文体部
直属机构:长沙市岳麓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