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
纪检监察工委王新年、李虞林同志任八级职员;
统战工作部(群团工作部)吴扬帆同志任八级职员;
经济发展局毛伟志、赖守红、程扬、李湛湘、刘前涛同志任八级职员;
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阳立刚、李倜同志任八级职员;
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刘旭升、符啸、陈非凡、廖新平同志任八级职员;
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於倩同志任八级职员;
应急管理局黄力平、李冰同志任八级职员;
行政执法局陈甘、谭灏同志任八级职员;
岳麓街道周莉、肖杰、屈永志、许松、曾文英、彭娟、陈玲 英同志任八级职员;
桔子洲街道高红旗、陆歆宇、彭虎同志任八级职员;
望月湖街道彭杜伟、曾清娟、曹晖、雷培、陈锐、漆艳波、
陈利君、张妮同志任八级职员;
银盆岭街道李学文、彭杭同志任八级职员;
观沙岭街道罗姣、唐晓全、吴莹莹、何玲、李静、刘霞林、曾真、杨灿、杨成、黄艳良、陈佳同志任八级职员;
西湖街道陈治、周小春同志任八级职员;
望城坡街道胡缨、邓勇同志任八级职员;
望岳街道潘志坚、黄小红同志任八级职员;
咸嘉湖街道廖益宇、邹炼、蒋伯平、文卉娥、吴向国同志任八级职员;
梅溪湖街道李滢、徐慎重、戴长军同志任八级职员;
天顶街道谷双穗、彭晶同志任八级职员;
坪塘街道袁超同志任八级职员。
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部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