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商事主体登记业务预约的条件:
1、企业登记网上预约业务包括:设立、变更、迁入迁出、注销、备案等登记业务。
2、用户预约填报信息(企业名称、业务类型、经办人) 须与实际办理信息一致。
3、指定的经办人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与委托代理书上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保持一致。
二、预约号放号规则:
1、预约号在上班时间点(9:00-17:00)随机放号,上午和下午各随机放号一批。
2、十个工作日内(含当天)的预约号随机发放,当天的预约号会在当天全部发放。
三、预约的时间范围:
1、支持预约十个工作日内(含当天)的企业登记业务。
2、预约成功后,经办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地点,提前半小时到达受理大厅。
3、企业登记网上预约需提前两小时预约,预约成功后变更经办人须提前2小时进行变更,取消预约业务须提前4小时取消。
四、预约规则:
1、一个工作日最多可预约两笔业务,经办人一个工作日最多可办理两笔预约业务,经办人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窗口等候办理。
2、一个预约号只能办理一家企业的业务,同一工作日同一企业名只能预约一个号。
3、用户不可预约同一经办人,在同一单位同一窗口的连续时间点及不同窗口相同时间点的业务。
4、企业用户预约时可指定经办人,如需变更经办人,须提前两小时进行变更,且经办人必须与委托代理书上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保持一致。个人用户预约时系统默认当前用户为经办人,预约成功后不能变更经办人。
5、用户预约填报信息(企业名称、业务类型、经办人)与实际办理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6、在预约成功、叫号、等候办理、办结、转窗、取消预约、爽约、被纳入黑名单时,系统会通过APP消息推送及短信告知用户或经办人。
7、用户取消预约业务必须提前4小时,且当月累计取消预约2次则暂停10个自然日的预约业务,累计取消3次则被系统纳入黑名单,拉黑后1个月内将被暂停预约业务。
8、用户取消预约业务,若经办人与当前预约账号身份信息不一致,则会将取消次数同时累计到经办人名下。
9、用户预约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窗口的视为爽约。爽约一次,今后一个月内的每个工作日将被限制只能预约1个号;爽约两次,今后10个自然日内将被暂停预约业务,且恢复使用后的一个月内每个工作日将被限制只能预约1个号;爽约三次,账号将被系统纳入黑名单,拉黑后一个月内将被暂停预约业务;一个月后系统将账号自动移除黑名单并恢复使用,但一个月内每个工作日将被限制只能预约1个号。
10、若用户第二次进入黑名单,则停用时限和限制时限在原有基础上翻倍;若第三次进入黑名单,6个月内将被暂停预约业务,6个月后自动解除限制并恢复正常使用。
11、用户因非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爽约,可向预约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2、限制时间是从停用预约日期结束后开始计算,在停用或限制时间未结束之前会累加停用或限制时间,系统中一个月以30个自然日进行计算。
13、系统对主要用于预约占号,而基本不实际办理业务的行为视为恶意刷号行为,对此行为的用户将实施限制直至永久取消预约资格。
14、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
网上预约服务爽约机制图表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