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附件: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建设高效优质、公正透明的区政务工作提供服务和管理,包含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全程代理、行政效能监察、受理投诉等。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7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12,离退休人员2人,临聘人员14人。

我单位现有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业务室、12345热线办,无附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政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窗口工作、窗口人员工作服、邮政快递EMS专项经费、网格市民热线工作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及党员培训教育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92.09万元,较上年增加144.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92.0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窗口工作人员增加,新增自助服务区办公耗材增加,热线自聘工作人员2名。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92.09万元,较上年增加14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06万元,较上年增加137.0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增加热线专干2名、窗口工作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09万元,较上年增加144.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36.09万元,较上年增加75.78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56万元,较上年增加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一般性项目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包括月评比奖励经费、窗口人员工作服经费、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经费、网格热线平台工作经费、“最多跑一次”专项经费、落实政府服务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党员培训教育经费(含退休人员)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4万元,较上年增加6.49万元,上升22.5 %,主要是因为2019年财政取消部门专项业务费,提高了公用经费安排标准。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9年长沙市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9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9万元,项目支出25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长沙市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5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专项业务费39万元,部门项目经费217万元。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无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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