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支持新区建筑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支持湘江新区建筑业转型升级,扶持壮大本地建筑业企业,持续优化新区建筑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新区建筑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助力建筑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新区实际,起草了《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支持新区建筑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由优化新区建筑业发展环境、优化项目招投标管理、提升新区企业竞争实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区内区外企业市场融通五大部分18条实施意见组成。

(一)助力承接新区项目

《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二条通过成立建筑业协会解决了信息及时共享问题,提出了“统筹新区建安工程资源,建立由建筑业协会牵头、新区各职能部门及街镇配合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归集省、市及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及项目信息,第一时间掌握社会投资项目用地信息,并为会员查阅相关信息提供方便”。第三条鼓励支持新区企业以多种方式承接新区项目。第五条规定了招投标的方式,明确新区财政投资项目全面推行评定分离。第六条规定了新区新设奖项,规定“充分发挥新区建筑业行业协会考核评估作用,在新区设立市级工程质量奖项 湘江杯,对获取 湘江杯的企业予以奖励”。第七条规定绿色低碳发展,规定“鼓励绿色低碳建设发展,建立健全新区两型产品目录清单,倡导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先试先行,鼓励区内建设项目优先使用本地优质优价优服务的绿色建材两型产品”。

(二)提升新区企业竞争实力

《若干意见》第九条解决企业培育壮大问题,提出了“支持企业资质拓展提级。增强新区建筑企业承担新基建、新能源、绿色建造、光伏建筑一体化、输变电、建筑智能、环保节能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水利水电、港口航道、电力等工程)能力,支持其获得高等级资质,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并对资质升级予以奖励。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解决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问题,提出了“鼓励企业联合做大做强。鼓励兼并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或组成联合组织,支持大型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并购重组;鼓励企业引入外地企业扩大企业规模;鼓励非股份制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申请证券市场上市。对企业做大做强后年纳税达到2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年度产业扶持奖励。”“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对企业引进或培养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师等高层次人才在人才补贴、购房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探索校企联动与企业自主培养专业人才相互促进,形成产学有效衔接、人才有序培养的人才良性发展机制等。”

(三)优化新区建筑业发展环境

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了“搭建建筑业行业协会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沟通平台,增强企业谈判能力,促进银行提高授信额度、降低保函开具条件,促进企业开拓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渠道;探索成立新区建筑业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新区建筑业市场,形成新区金融市场和建筑业市场相互促进和发展的良好局面;对管理规范、信用良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建筑企业不得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解决为企业降本减负问题从“依法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银团贷款除外)、推行多种保证担保方式”等方面来减轻企业负担。第十七条规定鼓励企业总部迁入,提出了“对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企业迁入本区或将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分离到本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对落户新区设立总部的企业按照长沙市支持总部经济相关政策,按两免三减半政策补贴新落户总部企业办公用房租金(即前2年按租金100%补贴,后三年50%给予补贴)”。第十八条规定鼓励企业“走出去”提出了“区内建筑业企业开拓区外市场,由新区建筑业行业协会提供政策指导、项目咨询、信息服务、法律服务和协调服务,企业当年外拓产值完成5亿元以上的,由区政府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并以5亿元为基数,每新增1亿元增加奖励1万元。外拓产值指企业在省外完成的产值,以企业在省外施工项目的发票为依据,且项目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年度计算奖励)。”

(四)保持政策延续性

原岳麓区惠企奖励政策一并吸收进来。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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