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湘AG291挂、湘AD4833等共计16台(其中公司车辆8辆、个体车辆8辆)车辆道路运输证(具体车牌见附件表1、表2)年审已经超过规定时限,现依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依法注销以上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经查实,湖南正旭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湖南风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等34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具体名单见附件表3)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无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不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