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人居环境、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政策措施、操作标准、技术规范。拟订全区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管理全区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指导、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投标代理等行业的市场监管;负责上级授权新建工程项目的审批;负责上级授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

(三)承担全区房地产业的管理和指导。

(四)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五)负责全区城镇排水的统筹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

(六)承担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全区危房鉴定管理,对危旧房屋的治理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老旧社区提质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以及上级补助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工作。

(七)承担全区住房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工作;负责全区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规划执行和筹集、储备工作,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审批、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核,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调整、终止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调配、配租、入住、清退、修缮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镇“半边户”享受政府优惠性住房和住房补贴政策情况的调查出证工作。

(八)组织拟订区城市防空袭预案、装备和重要物资保障计划及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适时组织必要的演练。组建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体系,组织人民防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街道(镇)人民防空业务工作;协助市人防办组织管理区辖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对防空警报器的迁移、拆除和报废进行初审;协助市人防办组织管理区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办理人防工程验收、拆除、改建等审批手续。

(九)承担辖区内城市房屋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被征收房屋拆除安全监管。

(十)负责全区授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十一)承担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执法。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62人,实有人数61人。内设股室14个(含3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热线办、房地产管理科、水务科、人防科、危改科、棚改科、建设工程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质安站、执法大队、物业科、总工室。局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岳麓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岳麓区城市房屋补偿和管理办公室;岳麓区建筑质量安全监察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11,437.8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59.79万元,下降16.5%。主要是因为棚改、老旧小区等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97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9.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43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67万元,占20.52%;项目支出9,091.14万元,占79.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1,437.8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59.79万元,下降16.5%。主要是因为棚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3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3.22万元,增长9.72%。主要是因为人员社保经费增加,罗家湖泵站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37.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万元,占0.1%;国防支出30.35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25万元,占3.23%;卫生健康支出80.81万元,占0.71%;节能环保支出227.98万元,占1.99%;城乡社区支出7,538.28万元,占65.91%;农林水支出259万元,占2.26%;住房保障支出2,911.62万元,占25.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2万元,占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27.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3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资规分局资金支出。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维护等支出(市级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98.99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07万元,支出决算为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缴费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03万元,支出决算为8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异动等补缴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人员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基数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基数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3.54万元,支出决算为4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5.03万元,支出决算为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污水运营费(市级资金)。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岳麓区在建工地无人机监控专项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蓝天行动经费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44.09万元,支出决算为1,75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以及人员调整等。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88.77万元,支出决算为3,50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及年度维护费跨年支付等原因。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1.2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资金、岳麓区两处消防取水等项目资金支付。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07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设电梯补助、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罗家湖泵站改造项目支出(市级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资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3.02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艺村老旧小区、岳麓化工厂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缴费基数调整。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规分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8.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68.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6%,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8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8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精神 ,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71万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等。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3.26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1.22万;物业科组织物业公司业务培训2.04万;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5.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3.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8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组织对2021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及年度维护费”“施工图审查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我局稳定推进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使用,各项目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的产出成果和效益目标。

组织对“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预期目标,各项工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及年度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2万元,执行数为203.25万元,完成预算的83.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设莲花镇、雨敞坪镇、含浦街道污水处理厂三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并进行日常运维,及时整理各项指标数据记录登记并做好月度汇报;二是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达标,持续改善区域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专项资金的预算和执行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年初专项预算编制细化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及年度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为监管单位远程监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提供方便,更为实现智慧水务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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