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人居环境、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政策措施、操作标准、技术规范。拟订全区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管理全区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指导、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投标代理等行业的市场监管;负责上级授权新建工程项目的审批;负责上级授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 

3、承担全区房地产业的管理和指导。 

4、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5、负责全区城镇排水的统筹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 

6、承担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全区危房鉴定管理,对危旧房屋的治理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老旧社区提质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以及上级补助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工作。 

7、承担全区住房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工作;负责全区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规划执行和筹集、储备工作,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审批、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核,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调整、终止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调配、配租、入住、清退、修缮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镇“半边户”享受政府优惠性住房和住房补贴政策情况的调查出证工作。 

8、组织拟订区城市防空袭预案、装备和重要物资保障计划及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适时组织必要的演练。组建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体系,组织人民防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街道(镇)人民防空业务工作;协助市人防办组织管理区辖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对防空警报器的迁移、拆除和报废进行初审;协助市人防办组织管理区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办理人防工程验收、拆除、改建等审批手续。 

9、承担辖区内城市房屋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被征收房屋拆除安全监管。 

10、负责全区授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1、承担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执法。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61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60人,离退休人员30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2、岳麓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3、岳麓区城市房屋补偿和管理办公室;4、岳麓区建筑质量安全监察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76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7.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39.62万元,增长31.03%,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2021年增设电梯、城市体检经费奖励、污水在线监控、污水运营费等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767.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3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3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39.62万元,增长31.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增加2020、2021年增设电梯奖励、城市体检经费、污水在线监控等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767.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6万元,占7.09%;卫生健康支出199.26万元,占2.57%;城乡社区支出6,833.23万元,占87.97%;住房保障支出184.34万元,占2.3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233.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534.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34.3万元。主要用于增加2020年、2021年增设电梯奖励、城市体检经费、污水在线监控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09.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07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职责职能增加相应工作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5.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2次培训,物业管理培训1次,人数200人建筑工地行业管理培训1次,人数150人;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0.9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6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32.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776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3.1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9个,涉及项目支出4,534.3万元,其中:2021年、2020年增设电梯先进社区、先进个人奖励费项目30万元;城建档案管理项目5万元;城市体检项目35万元;电梯监理购买服务项目40万元;方案设计审查费项目6万元;鉴定检测费项目50万元;建筑工地安全鉴定检测费项目30万元;开展建筑工地质量检测或抽测委托服务费项目10万元;蓝天保卫战工作项目400万元;历年工程款项目2,992万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平战结合)项目23万元;人防警报维护、人防宣传教育、人防专业队演练项目10万元;施工图审查费项目200万元;十佳物业、十佳业委会评选活动项目30万元;望兴桥-王家湾-学士沟渠-榨泥湖港口排渠清淤费项目158.19万元;望兴桥-赵州港设备及河道运营费项目99.85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运维项目45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项目280.35万元;学士沟渠-榨泥湖港口排渠黑臭水体运营服务费项目89.91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请见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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