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公安分局含浦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岳麓公安分局含浦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岳发改立[2021]147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主要建设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2960.1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区财政投资,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岳麓公安分局含浦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1.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含浦街道含泰社区明湖塘组,含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侧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含浦街道含泰社区明湖塘组,含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侧。项目用地形状为长条不规则梯形,场地内部北低南高,基地内与北侧含泰路高差约4米。主要设计内容包括1#栋办公主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22.20米)、2#栋备勤楼(地上4层,建筑高度15.30米),总建筑面积为4999.00平方米

1.3工期要求:33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按批复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完成项目建筑、结构、装饰、消防、人防、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燃气、边坡及基坑支护、室外绿化,及配套附属工程等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并对审批通过的施工图编制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对与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需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完成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工作,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外,不另外计取费用);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深度;  施工内容:本项目的管线迁改、土方、支护、基础、主体、装饰、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燃气、室外绿化,及配套附属工程等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内容,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内容、深度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规范、技术 文件标准的规定和本项目工程具体的施工图设计编制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9 其它: /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9月29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0-310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lu.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1-88999201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转2转1 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标 人: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 517 号

系 人:黄先生

   话:0731-88999115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十楼1010室

系 人:邹诗剑(项目负责人)、邓茂华

   话:0731-85117733

日期: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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