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四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第六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八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 “三公经费”
长沙市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 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合作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产业发展。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市场。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开展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旅游行业、有关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博、艺术等公众聚集场所、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8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7人,政府雇员4人,临聘人员10人。
我局现有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物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体育科。局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长沙市岳麓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岳麓区图书馆、长沙市岳麓区文化馆。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本级
2.长沙市岳麓区图书馆
3.长沙市岳麓区文化馆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原岳麓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与原岳麓区旅游局合并为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两馆日常运营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长效运行经费、文化旅游宣传招商经费、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经费、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086.08万元,较上年增加59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086.08万元,较上年增加596.69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两馆日常运营费584.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086.08万元,较上年增加596.6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38.07万元,较上年增加559.71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资金两馆日常运营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万元,较上年增加28.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缴费工资基数上调。卫生健康支出63.8万元,较上年增加0.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71.31万元,较上年增加8.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缴费工资基数上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86.08万元,较上年增加596.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75.14万元,较上年增加34.75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10.94万元,较上年增加561.9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公共文化示范区长效运行经费12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5个市级标准化社区(村)文化服务中心,八方小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维修维护,运行20个图书馆总分馆、8个文化馆总分馆运行维护费用;两馆日常运营费584.94万元主要是用于岳麓区图书馆及岳麓区文化馆日常的运营维护,包括物业管理、水电及网络运营、场地及车位租赁等;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经费31.3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178处不可移动文物日常巡查及维护;文化旅游宣传招商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文旅活动宣传及文旅企业培训等工作;社区文体节、“欢乐潇湘及校园文化进社区”活动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欢乐潇湘系列文化活动开展及文艺创作;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10万元、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一级馆免费开放发生的配套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2万元,较上年减少30.7万元,下降28.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用经费计算比例、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1.7万元,下降47.87%。其中公务接待费12.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1.7万元,主要是我局是参与车改单位;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召开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7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长沙市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整体支出308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1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775.94万元,其中:两馆日常运营费584.94万元;社区文体节、“欢乐潇湘及校园文化进社区”活动经费70万元;公共文化示范区长效运行经费121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长沙市岳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