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核心信息

今天是第31个世界精神卫生日,

主题是“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要求是:规律生活作息,保持适量运动,增强社会联结,促进自我觉察,提高求助意识,做自己身心健康的守护者。

接下来,

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精神卫生核心信息吧!

1. 精神健康是健康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精神疾病不代表精神健康。每个人不仅需要身体健康,也需要精神健康。

现行的国际疾病诊断分类(ICD-10)将精神疾病分为10大类72小类近400种。10大类为:

(1)器质性精神障碍。如老年期痴呆。

(2)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如酒精依赖综合征。

(3)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4)心境(情感)障碍。如抑郁症和躁狂症。

(5)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如焦虑症。

(6)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如失眠症。

(7)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如偏执型人格障碍。

(8)精神发育迟滞。即通常所说的智力低下。

(9)心理发育障碍。如儿童孤独症。

(10)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如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2. 精神健康和精神疾病与躯体健康和躯体疾病一样,是由多个相互作用的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决定的。

影响精神疾病发生的生物学因素包括年龄、性别、遗传、产前产后的发育情况、躯体疾病和成瘾物质等。

影响精神疾病发生的心理因素包括人的个性特征、对事物的看法、应对方式和情绪特点等。如心理负担过重、对各种生活事件的心理反应大,均可能诱发精神疾病。

影响精神疾病发生的社会因素包括生活中的各种大事、意外事件和不良事件、家庭和社会的支持、文化、环境等。如天灾人祸、亲人亡故、工作或学业受挫、婚姻危机、失恋等重大生活事件是诱发精神疾病的重要社会因素。

3. 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遇到各种精神卫生问题,重视和维护自身的精神健康是非常必要的。

婴幼儿(0-3岁)常见的精神卫生问题,有养育方式不当所带来的心理发育问题,如言语发育不良、交往能力和情绪行为控制差。家长多与孩子进行情感、语言和身体的交流,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是避免婴幼儿精神卫生问题发生的可行方法。

学龄前儿童(4-6岁)常见的精神卫生问题,有难以离开家长、与小伙伴相处困难。处理不好,易发生拒绝上幼儿园以及在小朋友中孤僻、不合群等问题。鼓励与小伙伴一起游戏、分享情感,培养孩子的独立与合作能力,是避免学龄前儿童精神卫生问题发生的可行方法。

学龄儿童(7-12岁)和青少年(13-18岁)常见的精神卫生问题,有学习问题(如考试焦虑、学习困难)、人际交往问题(如学校适应不良、逃学)、情绪问题、性心理发展问题、行为问题(如恃强凌弱、自我伤害、鲁莽冒险)、网络成瘾、吸烟、饮酒、接触毒品、过度追星、过度节食、厌食和贪食等。调节学习压力、学会情感交流、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兴趣爱好,是避免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精神卫生问题发生的可行方法。

中青年(19-55岁)常见的精神卫生问题,有与工作相关的问题,如工作环境适应不良、人际关系紧张、就业和工作压力等带来的问题;与家庭相关的问题,如婚姻危机、家庭关系紧张、子女教育问题。构建良好的人际支持网络,学会主动寻求帮助和张弛有度地生活,发展兴趣爱好,是避免中青年精神卫生问题发生的可行方法。

中老年(55岁以上)常见的精神卫生问题,有退休、与子女关系、空巢、家庭婚姻变故、躯体疾病等带来的适应与情感问题。接受由于年龄增大带来的生理变化,建立新的人际交往圈,多参加社区和社会活动,学习新知识,拓展兴趣爱好,是避免中老年精神卫生问题发生的可行方法。

4. 我国当前重点防治的精神疾病是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儿童青少年行为障碍和老年期痴呆。

精神分裂症多起病于青壮年,急性期的主要表现有幻觉、妄想和思维混乱,部分患者转为慢性化病程,表现为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意志缺乏和回避社会交往,最终可成为精神残疾。

抑郁症可发生于各个年龄段,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思维迟缓和身体的疲劳衰弱为主要特征,常伴有焦虑和无用、无助、无望感,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自伤和自杀倾向。抑郁状态下还常出现多种躯体不适,常被误认为躯体疾病。上述主要特征持续两周以上时,应及早就诊。

儿童青少年行为障碍包括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对立违抗性障碍、品行障碍、抽动障碍和其它行为障碍。其中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较为常见,发生于6岁以前,表现为明显的注意力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活动过度或冲动,因而影响学业和人际关系。

老年期痴呆是指老年人出现持续加重的记忆、智能和人格的普遍损害。最常见的是阿尔茨海默病和血管性痴呆。表现为逐渐发生记忆、理解、判断、计算等智能全面减退,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日益降低,随着病情进展,逐渐生活不能自理。当老人在短期内出现明显的近记忆力减退、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等问题时,应及早就诊。

5. 怀疑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精神疾病,要及早去医疗机构接受咨询和正规的诊断与治疗。

怀疑有明显心理行为问题或精神疾病者,要及早去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科或心理科进行咨询、检查和诊治。

被确诊患有精神疾病者,应及时接受正规治疗,遵照医嘱全程不间断按时按量服药,以达到最好效果。不愿意接受治疗、不正确治疗或不规律服药,会导致病情延误、难以治愈或复发。

6. 精神疾病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

精神疾病的防治分为三级。

一级预防主要是增强精神疾病的保护因素,减少危险因素。可采取的措施包括改善营养状况、改善住房条件、增加受教育的机会、减少经济上的不安全感、培养稳定良好的家庭氛围、开展健康教育、发展个人技能等。

二级防治是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控制疾病,降低危害。

三级防治是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训练,以减少残疾和社会功能损害、促进康复、防止疾病复发。

7. 关心、不歧视精神疾病患者,帮助他们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

精神疾病患者和躯体疾病患者一样,也是疾病的受害者,应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帮助。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对患者负有照料和监护责任,不仅不应该嫌弃、遗弃患者,还要积极帮助患者接受治疗、进行康复训练,担负起照料和监护责任。社区不应歧视精神疾病患者,要创造条件帮助患者康复。单位和学校应该理解、关心和接纳康复后的精神疾病患者,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和学习条件。

8. 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促进精神健康和防治精神疾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我国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原则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和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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