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由企业申请,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规定的程序对以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规定,经核准准予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731-88995068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8号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厅1楼)1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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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生产地址 |
食品生产许可类别 |
产品名称 |
品种明细 |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核准日期 |
许可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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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沙市岳莲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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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 |
其他粮食加工品;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水果制品;糖;干制水产品;豆制品 |
谷物加工品:小米(分装),、黑米(分装)、八宝米类(分装)、其他(分装);热风干燥蔬菜(分装);水果干制品:葡萄干(分装)、荔枝干(分装)、大枣干制品(分装)、其他(分装);白砂糖(分装);2.冰糖:单晶体冰糖(分装)、多晶体冰糖(分装);3.红糖(分装); 鱼干(分装)、其他(分装);非发酵豆制品:腐竹(分装); |
SC11643010400090 |
2026.5.29 |
延续(全程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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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言嘉懿食品有限公司 |
廖亚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新中长村松根塘组100号 |
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蜜饯;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1.蜜饯类(分装);2.凉果类(分装);3.果脯类(分装);4.话化类(分装);5.果丹(饼)类(分装);6.果糕类(分装) 1.水果干制品:葡萄干(分装)、水果脆片(分装)、荔枝干(分装)、椰干(分装)、大枣干制品(分装)、其他(分装); 1.烘炒类:炒瓜子(分装)、炒花生(分装)、炒豌豆(分装)、其他(分装);2.油炸类:油炸青豆(分装)、油炸琥珀桃仁(分装)、其他(分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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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4 |
变更(全程网办) |
特此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