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市监罚〔2020〕274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长沙市岳麓区张扬烟酒店 |
张扬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1、没收、销毁标称注册商标为 “酒鬼”(馥郁香型白酒)、生产厂家: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规格:50°500ml、生产日期:20170816的瓶装白酒1瓶; |
已履行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14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