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岳市监罚〔2020〕256号 |
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预包装食品案 |
长沙市岳麓区曾如辉粮油店 |
曾如辉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富硒”绿色大米1包; 2、没收违法所得21元;3、罚款6000元。 罚没款合计6021元。 |
已履行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701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