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岳市监罚〔2020〕177号 |
李志飞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李志飞 |
李志飞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
自动履行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2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