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0号)规定,由企业申请,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对以下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长沙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核准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 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 |
核准 日期 |
1 |
长沙市德雅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双塘路9号天峰名苑1栋101房 |
无 |
吴永胜 |
周 琳 |
周 琳 |
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 |
湘DB7310116 |
HN01-Db-20140011 |
2020.4.23 |
监督电话:0731-88999685
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咸嘉湖西路266号
邮政编码:410205
特此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