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市监罚〔2020〕098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花漾汇店 |
91430104MA4PRGYQ7Y |
许伟卫 |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花漾汇店 |
当事人分别于2019年06月04日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唐人神大众红莲香肠、2020年01月30日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正林咸干花生和爱辣鸡爪被本局处罚,且当事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经营过期食品,易引起社会恐慌,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处罚: |
自动履行,2020年4月16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1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