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岳市监罚〔2020〕074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长沙市岳麓区小米哥粮油店 |
430104600562428 |
许国超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味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1.没收、销毁标称“西湖牌味精”400g/包的98包,2.5千克/包的46包,共计144包; |
自动履行20200327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27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