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一览表〔2020〕074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岳市监罚〔2020〕074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长沙市岳麓区小米哥粮油店

430104600562428

许国超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味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1.没收、销毁标称“西湖牌味精”400g/包的98包,2.5千克/包的46包,共计144包;
2.
处罚款3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自动履行20200327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27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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