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一览表2020械罚1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市监罚[2020]042号)

经营未依法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

长沙市岳麓区嘉顺芝林大药房

杨艳

经营未依法注册二类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2、处罚款85100元,罚没合计85700元。

自动履行,2020年2月27日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2月12日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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