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一览表2020药罚9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岳市监罚[2020] 037号

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品案

长沙市岳麓区余七雄诊所

余七雄

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修订)第七十九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黄芩”、“防风”、“桂枝”、“柴胡”、“陈皮”各40克;2.处货值金额129.6元的四倍罚款518.4元。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给予警告处罚。

自动履行

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0115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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