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一览表2020药罚3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岳市监〔2019〕266号

涉嫌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企业购进药品案

长沙市岳麓区五星村卫生室

PDY00090943010412D6001

于国华

涉嫌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企业购进药品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违法购进药品2盒,没收违法所得25元,处罚款300元

自动履行2019年12月25日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5日

2

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市监罚[2020]020号)

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长沙市岳麓区天蒙大药房

刘振东

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明知有清理超过有效期药品的义务,仍然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当事人明知故犯的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从重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安立青”美洛昔康片5盒、“欧来宁”奥拉西坦胶囊2盒;

处罚款702元。

自动履行,2020年1月31日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16日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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