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岳市监罚〔2019〕249号 |
长沙市岳麓区骆意餐馆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
长沙市祥之情百货贸易有限公司 |
胡敏 |
发布虚假广告及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及第十八条第(二)项,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合计3100元 |
自动履行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4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