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岳市监罚〔2019〕204号 |
涉嫌进货时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保存相关凭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林庆保 |
无 |
林庆保 |
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保存凭证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处罚:罚款800元。 |
自动履行,2019年11月21日 |
自动履行,2019年11月13日 |
2 |
岳市监罚〔2019〕203号 |
涉嫌进货时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保存相关凭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潘骏杰 |
无 |
潘骏杰 |
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保存凭证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处罚:罚款800元。 |
自动履行,2019年11月21日 |
自动履行,2019年11月13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