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岳市监罚告[2019]059 |
长沙市岳麓区玛莎网络会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长沙市岳麓区玛莎网络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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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佩然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罚款8000元 |
自动履行2019年9月26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26 |
2 |
岳市监罚[2019]118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长沙市岳麓区曾钞百货店 |
92430104MA4L93JYXG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5500元。 |
自动履行9月11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11日 | |
3 |
岳市监罚[2019]172号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和偕副食品商店 |
430104600157289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1.警告;2.罚款2000元。 |
自动履行10月9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9日 | |
4 |
岳市监罚[2019]180号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长沙市岳麓区亭子屋餐馆 |
92430104MA4PL98B78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1.警告;2.罚款2000元 |
自动履行10月9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9日 | |
5 |
岳市监罚[2019]181号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长沙市岳麓区锦哥食品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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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1.警告;2.罚款2000元。 |
自动履行10月9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9日 | |
6 |
岳市监罚[2019]234号 |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长沙市岳麓区五哥饭店 |
92430104MA4NL6HC2L |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300元。 |
自动履行10月23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3日 | |
7 |
岳市监罚[2019]233号 |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冬老倌面粉店 |
92430104MA4QP1B23K |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500元。 |
自动履行 10月23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3日 | |
8 |
岳市监罚[2019]235号 |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长沙市岳麓区王铁强早餐店 |
431004600245891 |
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300元。 |
自动履行10月23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3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