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一览表2019食罚28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日期

1

岳市监罚[2019]175号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亚豪米粉店

92430104MA4N70LM7E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300元。

已履行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4日

2

岳市监罚[2019]176号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长沙市岳麓区张维商店

92430104MA4NRMW734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1.警告;2.罚款2000元。

已履行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4日

3

岳市监罚[2019]135号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吴立志面粉店

92430104MA4MWBAC06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500元。

已履行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8日

4

岳市监罚[2019]136号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周建华粉店

92430104MA4P2EMM62

未按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500元。

已履行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8日

5

岳市监罚[2019]149号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长沙市岳麓区连雨包子铺

92430104MA4QP1B23K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以1000元罚款,罚没合计1200。

已履行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2日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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