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日期 |
公开渠道 |
办理机构 |
1 |
岳市监罚【2019】018号 |
长沙市岳麓区王向妈餐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长沙市岳麓区王向妈餐馆 |
刘家洲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元; 2.并处罚款6000元。 |
自动履行 20190521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516 |
桔子洲监管所 | |||
2 |
岳市监罚﹝2019﹞012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长沙万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91430104MA4P930476 |
李斌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 |
2019年5月20日,当事人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
2019年05月13日,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
望岳市场监管所 | ||
3 |
岳市监罚[2019]013号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易光明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处罚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自动履行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9日 |
学士监管所 | ||||
4 |
岳市监罚[2019]014号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胡晶晶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处罚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自动履行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10日 |
学士监管所 | ||||
5 |
岳市监罚[2019]015号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黄三霞 |
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处罚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自动履行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11日 |
学士监管所 |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