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9-00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市监〔2019〕009号

长沙市岳麓区艺轩鲜利果蔬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夏辉宇

夏辉宇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经营的野山椒豆豉1瓶;2、没收违法所得0.54元;3、罚款6000元;合计:以上罚没6000.54元。

自动履行,2019年5月22日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8日

2

岳市监〔2019〕010号

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梁绢食品综合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梁娟

梁娟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3元;2、罚款10000元;合计:以上罚没10003元。

自动履行,2019年5月22日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8日

2

岳市监〔2019〕011号

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梁绢食品综合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梁娟

梁娟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3元;2、罚款10000元;合计:以上罚没10003元。

自动履行,2019年5月22日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8日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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