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人事任免

2020年11月30日上午,长沙市岳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决定任命:

         刘紫春同志为长沙市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赵宾同志为长沙市岳麓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

         黄珀同志的长沙市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宾同志的长沙市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宏兵同志的长沙市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吴卫同志为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晏应龙同志的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亦雯同志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佩同志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杨琳同志的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转载来源:长沙市岳麓区人大常委会

转载来源网址:http://ylqrd.yuelu.gov.cn/ywdt/1128055/202011/t20201130_9624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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