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及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区食药监局各科室、食品药品监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药品系统及行业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监管人员及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办法》、《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有关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特制订2018年度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及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目标

  按照“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学以致用、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实施领导干部、行政监管、稽查执法、专业技术和行政相对人齐抓共训,实现“两个100%目标”,即全区系统干部参训率100%、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覆盖率100%。食药监管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数不低于80学时,街道(乡镇)、社区(村)食药安全协管员、监督员和信息员不低于40学时,食品药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每人每年培训学时不低于40小时。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食品药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办法》和《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0小时。2018年,拟对全区建有快检室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大中型超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及社区生鲜超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分期集中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要求企业质量负责人每年必须进行教育培训。2018年,拟对全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分期集中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

  (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

  结合当前全区食药监管工作形势和任务需求,今年重点抓好以下教育培训工作:

  1.全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培训(涵盖依法行政、党风廉政、 经营许可审评、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文书填写、食品药品稽查专业知识、网络安全、信用信息归集、联合惩戒、应急处置、舆情处置、新闻发布与宣传活动组织等相关内容);

  2.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培训;

  3.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等培训。

  (三)外出考察学习培训。为增强业务水平、学习先进经验、提高综合能力、破解工作难题,结合我区实际,拟组织部分业务骨干人员分批次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教务培训班。

  教育培训具体内容详见《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培训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三、培训管理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统筹。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工作体系,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和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结合实际,在参加省、市、区统筹组织的教育培训基础上,制定好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妥善处理好教育培训与各项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二)加强学风及质量评估建设。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切实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将参训率、参训学时、培训效果等作为考核评估指标,把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组织管理等进行评估,及时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三)落实经费保障及纪律要求。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加大投入力度,保证教育培训任务的顺利实施。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位、公开透明。同时,举办的各种培训所需经费须提前预算,并严格按有关培训费管理使用标准执行。

  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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